| News.hshan.com 2008-4-15 15:34:12 华山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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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快速审查起诉一起非法拘禁他人参与传销活动的案件。被告人王艳华等四名被告无视国法,顶风作案,非法传销,又非法拘禁他人强迫参与传销,扰乱了社会治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现均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交付审判。 被告人王艳华,女,1984年4 月出生,初中文化,河南淮阳县葛店乡徐寨村农民。被告人尧荣贵,男,1966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 ,重庆永川市玉宝乡柏树湾村农民。被告人周立权,男,1963年10月出生,高中文化,四川宣汉县毛坝镇堰口村农民。被告人胡兴均,男,1974年9月出生,小学文化,四川开江县普安镇新河村农民。现已查明,王、尧、周、胡四人和曾贵(现在逃)均参与非法传销活动。2007年8月14日上午,曾为达到扩大其传销组织的目的,将其堂弟曾志刚和其女友廖月清骗至渭南市城区车雷村一民房内,曾等人当即扣押了曾志刚和廖月清的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并指使四人及其他传销人员对曾志刚和廖月清的生活起居等行为严加看管,杜绝他们与外界联系,直至8月16日8时许,上述人员在渭南城区乐天大街西段采用殴打、强拉硬拖的手段继续强迫被害人就范时,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艳华、尧荣贵、周立权、胡兴均伙同他人,为迫使被害人参加传销组织,采取非法管制、拘禁、殴打的手段,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四被告人在非法拘禁他人期间,具有殴打情节,应依法从重处罚。(临检办) (网络编辑:马艾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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